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更好地发挥药学院学科平台和科研实力优势,加强科研对本科教学的反哺作用,坚持“加强基础、注重巩固、增强素质、培养能力”的育人方针,进一步完善药学人才培养模式,切实提高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保障和促进药学院创新创业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基地建设的组织机构
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药学院基地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以培育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为宗旨,为大学生自主创新创业提供指导与帮助。
二、基地的建设坚持“自主、开放、创新”的原则,以培养创新人才为核心,坚持学生为主体、指导教师为主导的培养模式,充分发挥学生自主学习与获取信息的能力;基地的所有资源,包括场地、仪器、图书文献、网络资源等,全面而有序地对基地学生开放;鼓励学生参与重要课题与项目研究,勇于实践,勇于探索,勇于创新。
三、基地组织机构的职责
基地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教研办、专家和大学生科技协会联合组成。其职责包括:
1.负责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整体规划和领导,制定创新创业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统筹安排学院创新创业教育资源,评价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成效。
2.制定考核办法,完善考核评价指标,定期对入驻的团队进行考核评估,督促检查基地活动开展情况。
3.负责收集和宣传有关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方针、政策;开展大学创新创业培训、实训等各类创新创业教育;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咨询和指导。
4.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申报;负责学院创新创业项目评审;承办大学生创新创业比赛;保证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各类规章制度及实施细节落实。
5.负责基地的活动策划、日常环境卫生、实验仪器的使用培训及维护等。
四、基地活动方式:
1.加大大学生创新活动宣传力度,举办各类先进技术讲座,大量宣传国内外各类先进仪器、技术、方法、理论知识,从概念上使学生逐步形成创新创业意识,形成良好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氛围。
2.承办和组织开展各类基本操作技能大赛和设计竞赛,鼓励学生报名参加比赛,创造一切条件开放实验室为其提供良好服务,使每个学生融入创新氛围。
3.选拔优秀学生,鼓励其以兴趣小组、大学生竞赛、学生课题组、教师课题助手等多种形式尝试各类创新活动。
五、基地运行机制
1.基地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热心教学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2.实行导师制培养模式。指导教师以副高以上职称为主,同时要求有自己独立的课题。基地要逐步建设一支稳定的高水平指导教师队伍。
3.学生应组成实践创新团队,每3-5名学生为一个团队,同时鼓励不同学科背景的学生交叉组合。参加基地项目申请的学生,应是本校全日制本科生,且主修专业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
4.项目结束,经指导教师同意,学生进行结题答辩,相关材料报创新创业基地备案。
5.基地要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重视和加强管理。注重基地仪器设备、文献资料的开放与共享。要重视学风建设和学术道德建设,加强数据、资料、成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审核以及档案管理。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药学院创新创业基地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