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的决策部署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的要求,7月29日上午,由吉林省卫生健康委药政处主办,吉林医药学院药学院(吉林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中心)承办的“吉林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培训暨研讨会议”以线上腾讯会议形式召开。参会人员包括省卫健委药政处和各市(州)卫健委药政处的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人员、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中心主要负责人,以及来自省内各大医院和高校的专家代表。省卫健委药政处张立明副处长主持会议。
省卫健委药政处刘宇赤处长首先致辞,感谢各位专家对药政处工作的大力支持。
王柳行副校长出席会议并简单介绍了学校的基本情况,对省卫健委将吉林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中心落户我校药学院表示衷心感谢。
吉林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中心常务副主任,我校药学院朱鹤云教授首先对“国家卫健委《药品临床综合评价管理指南(2021年版试行)》”进行解读。随后,吉林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中心主任,我校药学院院长孙新教授对“吉林省药品临床评价中心工作程序”进行讲解。最后的专家交流环节,吉林大学第一医院药学部宋燕青主任、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于倩主任、吉林大学第二医院翟丽杰主任、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刘雅文院长等专家先后发言,对如何顺利开展吉林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提出专业性的指导意见,并表态将积极配合省卫健委和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中心的相关工作。
据悉,我校药学院于2021年7月被确定为吉林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中心,主要负责遴选综合评价具体品种和参与评价工作的医疗机构、建设专家库、开展技术培训及技术指导等工作。
(撰稿:朱鹤云 审核:金瑛)